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03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