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学年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奋发向上、认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优良学风,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学年“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春季入学的函授教育学生。


二、工作内容


依据《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继教字〔2021〕9号)中的相关规定,学生个人在学院网站【我的毕业管理】—【优秀(毕业)学生申请】模块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点评审后,报学院审议。


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在教学点参评学生人数的5%。


三、评选时间


1.2025年4月11日,发布“优秀学生”评选通知(计划)。各教学点在学生中组织部署评选工作,开展《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学习;


2.4月14日—4月23日,各教学点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申报;


3.4月21日至4月28日,各教学点开展综合评议工作,并将评选结果网上提交学院审核;


4.4月26日-5月8日,学院对各教学点评选情况进行复核;


5.5月初至5月底,学院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优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教学点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学生中广泛宣讲,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积极申报,踊跃参评。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学院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学业条件第四条学生申报,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奖状、证书等),教学点要对学生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把关。


3.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教学点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执行,过时不报者视为弃权。在评优过程中如有不实,请向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