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为不断提升我校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学位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根据《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校〔2024〕17号)《江汉大学自考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江校〔2024〕7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征集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申请担任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条件的江汉大学在岗教师或退休教师,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师德考核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具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


2. 自愿担任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心健康。


经审核后担任学位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将纳入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库。后期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为指导教师匹配工作任务,并发放论文指导费。请有意愿的教师填写《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14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