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2017年长江大学自学考试工作会议
时值湖北省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一周年之计,为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并解决问题,共商发展之道,5月19日, 2017年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会议在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召开,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朱道新及我校等8所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钟仕安主持。首先由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再军对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做了简要介绍。接着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刘如泉传达了5月初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在武汉召开的全省自学考试招生与助学工作会议精神。他重点传达了省自考办通报的各主考学校在学业综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处理办法,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手段、加强细节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思路。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主任朱大俊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情况,从工作培训、教学安排、教学督查、考试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对存在的细节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对完善相关工作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我校与其他高校参会代表也纷纷发言,表示要用实际行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主考院校工作,主动查找问题,改进教学管理措施,提高助学质量。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朱道新指出,我省实施的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政策是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好政策,各单位要在宣传、教学、管理等工作中落实到位,不能弄虚作假,要把好政策用好。
最后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钟仕安做总结发言。他强调,要审时度势、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把好事办好。他从完善规则制度、合理选择评价课程和学生、落实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对今后的学业综合评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加强学习过程的指导、管理、考核和评价,对于改善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探索自学考试多元化评价方式改革具有积极意义。湖北省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试点省份,2016年5月开始推行,长江大学是首批试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