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2025年申请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切实保障我校黄冈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学士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学校专业教师对申请2025年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经审核学位论文“不合格”的毕业生,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要求


1、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严格按《黄冈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完成论文各项工作。


2、学位论文要求:文献综述、基础研究、教学研究及管理类毕业论文不少于6000字,实验及科研报告型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字,毕业设计不少于8000字。各项内容填写完整,研究方向、论文题目须与所毕业专业相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格式规范,无文字或排版错误。


3、论文定稿须重新查重并提交知网查重报告(全文对照版),查重结果低于20%。


二、工作安排


1、形式审核及内容审核


各校外教学点先安排导师(中级以上职称)指导学生修订学位论文,切实保障论文质量。凡需要申请学位的本科生论文按计划完成后,其论文须经继续教育学院遴选合格的学校专业教师对论文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费用由各校外教学点自理。


2、审核及结果反馈


(1)审核结论为“该论文质量达到申请学士学位水平,同意进行答辩”。


(2)审核结论为“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要求,同意对论文做适当修改后进行答辩”的学位论文,各站点及助学单位组织学生按审核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查重,于5月5日前向教学办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查重报告。


(3)审核结论为“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3、复审及结果反馈


5月15日前我校学术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修改后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审,继续教育学院及时向各站点及助学单位反馈复审结果。未按审核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经复审仍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三、须提交的论文审核材料


(1)学位论文(Word);(2)查重报告(PDF);


(3)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答辩记录表电子档;


四、提交方式


2025年4月5日前,将上述电子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校外教学点名称)2025年申请学士学位论文。示例:(**教育)2025年申请学士学位论文。


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朱老师邮箱:104433364@qq.com。


五、工作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审核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全程指导,严格落实学位论文自查及修订工作,切实保障论文质量。


2、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审核的毕业生,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经审核学位论文不合格的毕业生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