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9

位考生

2026半年学位申报工作将于20264-5月进行,请各学生按要求进行学位申报,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地大学位字〔2025〕3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远继教〔2023〕1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学位申报资料,并于2026430日前将学位申报相关资料报送学习中心。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720261月毕业的网络教育本科学生。

二、学位外语申报相关资料要求

1.所有学生取得学位外语成绩时间必须在2026530之前。

2.参加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提供官网平台查询网址及经办人负责人已签字盖章的查询纸质材料,无法提供的不得用来替代学位外语成绩申报学位;参加学校审批认可的高校联盟组织(目前仅江西安徽河北湖北)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提供高校联盟组织查询网址及经办人负责人已签字盖章的查询截图。无法提供的不得用来替代学位外语成绩申报学位。

3.符合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免试条件的,必须按学位授予细则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查询件或注册报告认证报告等,查询件或报告上必须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无法提供的不得用来替代学位外语成绩申报学位。

4.参加我校组织的或湖北联盟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不用提供纸质资料。

三、毕业论文成绩要求

2023年春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按照原政策执行,2023年春及以后完成毕业论文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请将申报材料中论文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填报,务必保证所填信息与最终完成论文信息一致且与学院教学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论文题目、关键词等信息不一致将影响学位信息上网,请申报学生与教学点老师逐一核对后提交。如遇不一致的情况请联系教学部进行修改,务必一致后再行报送)。请提前将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及查重件准备好以备上传(依据教学部通知),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对所有已授予学位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查处,不合格毕业论文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撤销其学位资格并注销学位证书。

四、申报材料各项要求

1.按照学位申报资料各类表格样表,认真填写申请与审批表(新)、学位外语成绩表(新)、申请学士学位名册(基本信息、论文采集信息)(新)表二、表三(各类表格下载地址为:https://yjxy.cug.edu.cn/info/1095/7914.htm)。申请与审批表、毕业证复印件、学位外语成绩表等纸质资料分开整理放置,不要夹在申请与审批表中,用于免试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归于学位外语资料一起。各类资料顺序与表三表二学位外语成绩表中数据顺序一致。

2.申请与审批表一份。注意申请与审批表中各项时间(不得使用旧表)。

3.提供与毕业照片一致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两寸蓝底照片一张 (电子照片要求:JPEG图像10kb,210*150,用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身份证号必须与申请学士学位名册中的一致,尾数为X的大小写也要一致)。

4.提交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5.毕业论文电子版(务必提供最终版本。成教网络学生从学院平台下载、核对后提交)。以word文档格式,命名为姓名+论文题目+教学点/助学机构名称”。

6.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表格中所有毕业证相关信息请从学院平台“校友管理”模块导出复制,一旦信息有误学位数据将无法正常上网。学位数据一旦上网,学院无权更改,须由学校和省教育厅逐级上报审批方能修改,且办理时间较长。请各单位一定认真核对上报数据。

五、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所有表格中毕业证相关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建议从平台校友管理模块导出复制,一旦信息有误学位数据将无法正常上网。学位数据一旦上网,学院无权更改,由学校和省教育厅逐级上报审批方能修改,且办理时间较长。请各单位一定认真核对上报数据。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所有学位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须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

1.复审内容如下:课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等。

2.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意见,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修改完毕,方可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